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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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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协调监察科
注册与安全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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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
一、药品类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三)《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四)《药品进口管理办法》
(五)《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
(六)《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七)《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
(八)《生物制品批签发管理办法》
(九)《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
(十)《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十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
(十二)《医疗机构制剂配制质量管理规范(试行)》
(十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
(十四)《中药品种保护条例》
(十五)《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
(十六)《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
(十七)《麻醉药品管理办法》
(十八)《精神药品管理办法》
(十九)《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十)《放射性药品管理办法》
(二十一)《咖啡因管理规定》
(二十二)《戒毒药品管理办法》
(二十三)《麻黄素管理办法(试行)》
二、医疗器械类
(一)《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
(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监督管理办法》
(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
(四)《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
(五)《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规定》
(六)《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七)《医疗器械分类规则》
(八)《医疗器械新产品审批规定》
(九)《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
药品市场监督科
医疗器械科
药品稽查科
人事教育科
财务装备科
法 规 科
机关党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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